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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03 16:06 來源:福建炎黃縱橫 作者:楊 琮



秦設閩中郡二重證據考


楊    琮


 

一、關于閩中郡的爭議


關于秦代是否在福建地區設立閩中郡的歷史問題,學術界一直有不同的看法。主要有以下三種意見。

第一種:否認閩中郡設置。

歷史地理學家林汀水先生否認閩中郡的設置,認為《秦始皇本紀》不會是“偶然的疏漏”。“根據史書的記載,秦的勢力確實是僅及于會稽,從未進兵過閩中地”,“大敗越族,侵奪其地,使社稷不得血食,并不是秦,而是楚”,林汀水說打敗越族占領越地,使越國社稷得不到祭祀的并不是秦國而是楚國,因此“秦怎么會有閩中郡之設呢”。[1]

第二種:認為閩中郡是虛設。

王鳴盛在《十七史商榷》中提出閩中郡是虛設的問題,認為“秦雖置郡,仍為無諸與搖所據,秦不得而有之,所以漢擊楚,二人即率越兵來助”[2]。他說的意思是秦朝雖然設了閩中郡,但閩越地區依然是閩越首領無諸和搖所占據,秦朝并未實際占領。所以在漢軍進攻楚軍的時候,無諸和搖馬上帶領越軍趕來幫助漢軍。

葉國慶、辛土成兩先生同意其說,認為“實際上秦并未曾在閩中郡設置官吏——文獻看不到這種記載,這里仍為無諸和搖所統轄。這猶如漢武帝雖建立益州郡,仍命滇王‘復長其民’”[3]

也有學者認為:“從史、漢的記載看,閩中郡的設置應是事實……《東越列傳》也沒有說秦進兵閩中事,只是‘(無諸與搖)皆廢為君長’,這就暗示了閩中統一于秦的方式不同于以武力戰勝的吳越和南越之地……所以,閩中郡的設置可能就是秦始皇一紙告詔。”[4]他們認為秦未以武力攻占閩中,以詔書宣告了閩中郡的建立。

第三種:認為設立了閩中郡。

李祖弼先生肯定閩中郡的存在,指出:“史、漢二書都肯定閩中郡的存在,因此后人對于秦置閩中郡問題,向無異說。”[5]

朱維幹、陳元煦先生說:“秦并天下,削去無諸及搖的王號,以其地立中郡。閩中郡的疆域,除福建以外,還包括浙江的舊溫、臺、處三府屬。”[6]

由于這種看法只是依據《史記·東越列傳》《漢書·閩粵傳》的記載,而無其他旁證材料,所以也未被地方史及考古學界認可。只有第二種閩中郡為秦朝虛設的看法,被大家廣泛接受。以上只是列舉部分代表觀點,其余恕不一一羅列。


二、漢史的記載


公元前221年,秦始皇平滅六國后不久,又派遣五十萬大軍分五路南平百越。西漢《淮南子·人間訓》記載其中一路“結余干之水(今江西信江)”,即走江西的水路進攻閩越。當時,閩越的勢力范圍包括了贛東余干地區。[7] 秦軍翻越武夷山脈的分水關,從閩江上游順流而下直達東冶(今福州)。雖然歷史文獻未記錄秦軍入閩的具體路線,但是《漢書·嚴助傳》中記錄了漢軍入閩的必經之路,指出“入越也,輿轎而逾嶺,柁舟而入水,行數百千里,夾以深林叢竹,水道上下擊石,林中多蝮蛇猛獸……”這里記述的是進入閩越地域,不僅車、轎得翻山越嶺,還得拖著舟船走水路,路程有數百里甚至上千里,道路兩旁都是茂密的樹林和竹林,水路上下到處是漂石,樹林中有很多的毒蛇和猛獸。這些翔實的記述,是當時閩江上下游及沿岸情景的真實描述。秦統一浙南閩越地區后,設立了閩中郡管轄。閩中郡治應該設立于福州地區,如同南海郡治設立于番禺(今廣州)一樣。

關于秦平閩越后在福州地區設立閩中郡的歷史,司馬遷在《史記·東越列傳》中有明確記錄:“ 閩越王無諸及越東海王搖者,其先越王勾踐之后也,姓騶氏。秦已并天下,皆廢為君長,以其地為閩中郡。”這段文意是說閩越王無諸和越東海王搖兩人祖上都是越王勾踐的后代,秦朝統一天下后廢除了他們的王權,降為君長,在他們的地盤上設立了閩中郡。秦的閩中郡疆域,基本包括今福建省、浙江南部及江西東北部一帶。

這一史實,在《漢書·高帝紀》的有關記錄中,也得到確認。劉邦于漢五年(前202)封閩越王時的詔令說:“故粵王亡諸世奉粵祀,秦侵奪其地,使其社稷不得血食。諸侯伐秦,亡諸身帥閩中兵以佐滅秦,項羽廢而弗立。今以為閩粵王,王閩中地,勿使失職。”[8]漢高帝詔令的意思是:原來越王無諸世代繼承越國的祭祀,秦朝侵奪了他的領地,使他不能再祭祀越國的社稷。在諸侯起兵反秦時無諸親帥閩越兵協助滅了秦朝,項羽卻不立他為王。現在我封他為閩越王,統轄閩中地,不要失職。

雖然有些福建歷史的研究者對閩中郡實際設立與否、是否虛設還有爭議,但筆者認為《史記》《漢書》兩部信史的記載難以否定,另外,考古發現雖然未有直接的出土文字證明,但是仍有一定的線索。


三、閩中郡設立的考古證據


早在20世紀60年代、80年代,先后在閩侯縣的莊邊山遺址發掘出九座楚墓。[9]莊邊山東西長約400米,南北寬約100米,總面積約4萬平方米,這批墓葬只發現于不到3000平方米的地段內,因而,這個區域所分布的墓葬數量,實際上應不止9座。從這9座墓的排列情形觀察,似有一定的規律,自西而東埋放有序,每排3座,各墓間距也約略相同,說明當時這一片墓葬區的布局有一定的規劃和管理。部分墓葬底部發現有或縱或橫的雙道墊(枕)木溝槽。考古發掘者推測,這些墓葬一般都有棺有槨,隨葬陶禮器往往又成雙成對,同時一些墓葬中還有玉、青銅構件等貴重物品,從而表明這些死者生前的身份及其所代表的地位,絕不是一般的平民百姓,在福建地區或可稱得上達官貴族了。[10]這批墓葬的陶禮器組合是鼎、豆、壺、盒。雖然是典型的楚式組合,但是它們的陶質和制作方法有本地特點。筆者認為這批墓葬的主人有一定的身份地位,但并非“達官貴族”,因為從墓葬有序排列成群,以及墓葬規模和未遭盜掘的隨葬品來看,這些墓主人只能是中等身份的人物,這片區域就是他們的公共墓地。

福建浦城出土的陶鼎.jpg

福建浦城出土的陶鼎

發掘者通過與長沙、嶺南地區戰國晚期墓葬形制和出土遺物的比較研究后,指出:“據此我們推測莊邊山墓葬的年代大約為秦末至西漢早期,年代下限不晚于武帝元鼎六年(前111)。”[11] 同時,認為這批墓葬的形制結構以及隨葬器物的組合形式及其形態,所反映的埋葬習俗和文化特征,從總體上看應屬于楚文化范疇。從而進一步認為“莊邊山墓群首先是一個家族集團的特定的公共墓地;二是再現了南下的楚人同當地越族融和相處的歷史情景;三是這批楚人大約是在秦并六國,進行統一戰爭的歷史背景下,由湖南長沙地區舉家向南而來的,莊邊山的這批楚人,或許正是在秦、楚頻繁交戰的過程中,或恐戰禍殃及而遷徙入閩的;四是這批楚人南下之后,定居于越腹地,與越人雜處相安無事,而且還有特定的家族墓地,表明他們在越人中有著一定的身份和地位,反映了與閩越的關系不同尋常。據此或可說明,在這批楚人南下定居之前,楚、閩之間就有著友好親密的文化交往的歷史基礎”[12]

筆者認為:莊邊山墓地的發掘者雖未對殘存的骨骸、木、炭等有機物,采樣進行碳十四測年,非常遺憾。但考古報告通過比較分析,對這批墓葬主人族屬的判斷,還是比較中肯的,只是年代判斷太過寬泛。我們看這類“楚式”的陶禮器組合及墓葬各方面的形制,都是戰國末期的形態,下限也不會晚于西漢初年。更不會晚到西漢中期的漢武帝時期。戰國時期楚滅越;秦末漢初的楚漢戰爭中,閩越佐漢擊楚。戰國秦漢之際,楚越勢不兩立。所以,楚國的官宦(軍吏)墓葬群成批出現在閩侯閩江邊的莊邊山,只能是秦設閩中郡,派遣南方楚人管理閩越地區的實證。秦同時平定兩廣等地區的南越,設南海、桂林、象郡,派遣的戍卒大部分同樣來自楚地。[13]因為南方的楚人更適應南方越地的氣候和水土。

福建浦城出土的秦式青銅矛.jpg

福建浦城出土的秦式青銅矛

秦軍入閩的重要證據,還有近年在浦城縣就發現了出土的“秦式”青銅矛,矛筒兩側鏨刻兩行文字。一側文字“武庫□屬相邦”,另一側文字“寺工”。這是秦軍所使用的典型的秦式矛,是秦國咸陽中央武庫的兵器,它與當時東方諸國及楚、越的青銅矛完全不同。[14]

同樣,在閩江下游流域福州閩侯莊邊山所發現的楚式鼎、豆、壺、盒的陶器組合,也同樣在閩北的浦城發現。

筆者在浦城發現了民間館藏的戰國末至秦代楚式的鼎、豆、壺、盒的陶器組合,而且不止一套兩套,都是出土于浦城當地的墓葬。經過仔細觀察,這些楚式造型的陶器無論從陶質還是紋飾來看都是當地閩越的作風。可以肯定,是在當地按照中原楚器的造型制作燒制的。這類陶器在之前和后來的西漢閩越國都沒有出現,應該是入閩秦軍的楚人軍吏戍卒墓葬的隨葬器物,與出土的秦矛以及玉劍具性質一致,反映出秦軍進入閩越地和駐扎于閩地的實物證據。


四、關于閩中郡設置的時間


雖然曾有學者認為閩中郡置于秦初,如王國維依據《史記》的史實考證秦朝設置了四十八郡,而閩中郡是秦初三十六郡之一,依《東越列傳》所記“降越君”于秦二十五年(前222)而推測閩中郡置于是年[15]錢大昕也依據《漢書·地理志》說閩中郡是秦朝初并天下時所設三十六都之一[16]

但學術界一般認為,閩中郡不是秦初就設置的郡。

筆者同意吳春明教授和林果研究館員的部分說法,即秦是在統一全國之后再設閩中郡的[17]。但是筆者并不贊同“閩中郡是虛設”的觀點[18],筆者認為閩中郡是實際有設置過的,這是因為秦始皇在統一全國,設三十六郡之后,才發兵五十萬南平嶺南和閩中的東、南越(百越)。秦軍占領了百越之地后才設置了南海、桂林、象郡和閩中郡的。而這四郡都是實設,絕不是虛設的。

關于這四郡設置的時間,《史記集解》《晉書·地理志》也說秦一朝設置了四十郡,二十六年所置三十六郡不包括閩中、南海、桂林、象郡,后者是后來增設的[19]。王鳴盛也認為閩中郡的設置“亦必在始皇三十年后,非初并天下事”[20]

筆者認為閩中郡應該是在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發大軍平定嶺南和閩中后設置的。《史記·秦始皇本紀》記載:“三十三年,發諸嘗逋亡人、贅婿、賈人略取陸梁地,為桂林、象郡、南海,以適遣戍。”[21]文獻說的就是在公元前214年,秦始皇派由罪犯和商人組成的軍隊在攻取的廣東、廣西、越南設立了三個郡,并且留駐在當地戍邊。此時前后,另一支“結余干之水”的秦軍,即以秦大軍之威降伏、平定了閩中地的閩越人,閩中郡即此時設立,以管理福建、浙南和贛東的大部分地區。

針對《南越列傳》,《史記集解》徐廣曰:“秦并天下,至二世元年十三年。并天下八歲,乃平越地,至二世元年六年耳。”[22]徐廣所說的是秦始皇二十六年(前221)統一全國,到了他去世秦二世胡亥即位時共達十三年。統一全國后第八年才發兵平定越人地區,從平定越地到胡亥即位的二世元年,才是六年。他所指的“越地”應該包括了南越和東越(閩越)。

秦始皇于三十七年(前210)十月之后去世,秦二世繼立。秦二世元年(前209)七月,陳勝、吳廣起義。秦二世三年(前207),他即被趙高所殺,趙高立子嬰為秦王。當年十月劉邦軍攻入咸陽,秦王子嬰出降,秦亡。據此線索,筆者認為:秦始皇三十三年(前214)左右,閩中郡設立,大約在秦二世二年(前208)時,閩越首領無諸和搖等發兵起事,在鄱君吳芮的帶領下追隨劉邦軍于次年(秦二世三年,即前207年)攻入秦都咸陽。因此,閩中郡只存世了大約六至七年。


五、閩中郡的疆域


關于閩中郡的疆域問題,大家觀點差異不大,都認為主要是福建全境和浙江的溫、臺、處三州[23],也就是閩越國和東甌國故地[24]筆者同意蔣炳釗先生的大部分意見。他認為更廣一些,“閩中郡的疆域實際上就是東越地區”,“除浙江南部和福建全省外,還包括與福建相鄰的江西鉛山和廣東潮汕”。[25]筆者只是不同意把廣東潮汕地區劃入閩中郡,認為廣東潮汕地區還是屬于南海郡的范圍。因為無論是歷史文獻記載還是考古發現,都證實了廣東潮汕地區是南越國的屬地,而不是東越屬地。《史記·東越列傳》:“至元鼎五年(前112),南越反,余善上書請以卒八千人從樓船將軍擊呂嘉等。兵至揭陽,以海風波為解,不行,持兩端,陰使南越。”(《漢書·閩粵傳》亦有相同表述)兩史書都記錄了漢武帝發兵平南越國時,東越王余善愿率八千軍士配合漢樓船將軍打南越,但是東越軍隊到達揭陽后就借口遇到臺風,駐兵不進并和南越國暗中溝通。南越國的揭陽地名延續至今,屬廣東潮汕地區。《史記》《漢書》已經記載的十分明確了。廣東揭陽地域的五華縣獅雄山南越國建筑遺址的發現和考古發掘[26],從實物資料上不僅證實了此地秦時屬南海郡,漢時屬南越國;而且,出土印有“定”字的瓦當,進一步說明正是《漢書·南粵傳》中記載的南越揭陽令史定的官署或居室。《漢書·南粵傳》記錄了漢軍平定南越國時,“越揭陽令定自定屬漢”,意思是南越國屬下的揭陽令史定自主歸降漢朝政府。所以,與考古發現完全契合。


原載于《炎黃縱橫》雜志2024年第3期,作者為福建省博物院原院長)

 

注:

[1]林汀水:《也談閩中郡、治縣與侯官》,《地名》1981年2期。

[2][20]王鳴盛:《故郡》,見《十七史商榷》卷十七,中國書店1987年,第2頁。

[3]葉國慶、辛土成:《西漢閩越族居住地和社會結構初探》,《廈門大學學報》1963年第4期。

[4][17][24]吳春明、林果:《閩越國都城考古研究》,廈門大學出版社1998年,第52頁、第51-53頁、第53頁。

[5][23]李祖弼:《閩中疆域考》,《廈門大學學報》1980年第1期。

[6]朱維幹、陳元煦:《閩越的建國和北遷》,《百越民族史論集》,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82年,第123頁。

[7]參見《漢書·嚴助傳》記載“越人欲為變,必先田余干界中,積食糧,乃入伐材治船”,說明了江西東部的余干地區是閩越的活動范圍。

[8](東漢)班固:《漢書》卷一“高帝紀”,中華書局標點本1962年,第53頁。

[9]福建省文管會:《閩侯莊邊山新石器時代遺址試掘簡報》,《考古》1961年第1期;林公務:《福建閩侯莊邊山的古墓群》,《東南文化》1991年第1期。注:1960年發現了一座,1982-1984年發現了八座。

[10][11][12]林公務:《福建閩侯莊邊山的古墓群》,《東南文化》1991年第1期,第229-230頁。

[13]參見廣州市文物管理委員會編:《廣州漢墓》,文物出版社1982年,第18-96頁。

[14]雖然不能完全排除是閩越軍追隨劉邦軍隊滅秦后帶回來的戰利品,但是基本可以判定是入閩秦軍吏的隨葬器物。

[15]王國維:《秦郡考》,《王國維遺書》第二冊,《觀堂集林》卷12,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第65-69頁。

[16]錢大昕:《秦三十六郡考》,《潛研堂文集》卷16。

[18]同[4],第53頁。他們認為“從閩中郡的性質分析,秦于統一全國之后再虛劃閩中為一郡更合情理,確切時間就難于考證了”。

[19]《史記》卷六“秦始皇本紀”注引裴骃《集解》;唐房玄齡《晉書·地理志》,中華書局1974年,第486頁。

[21]《史記·秦始皇本紀》,中華書局1982年,第1153頁。

[22]《史記》,中華書局1963年,第2986頁。

[25]蔣炳釗:《對閩中郡治及治都治縣地望的一些看法》,《廈門大學學報》1981年3期。

[26]廣東省文物考古研究所等:《廣東五華獅雄山漢代建筑遺址》,《文物》1991年第11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