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絲文化與福建”百題·
(漳州卷)133.南洋漳州籍的主要華僑人物(下)
7.楊在田
楊在田,漳州龍溪縣碧湖社(角美楊厝村)人。早年家境清貧,下南洋到菲律賓繼承父業,將小鐵鋪發展為瑞隆興鐵業公司,經年經營,業務興隆,遂成為菲律賓巨富。楊在田注重鄉情,凡到菲律賓謀生的鄉人求助,無不真誠相待。楊在田關心家鄉,在漳州、龍海、南靖以及鼓浪嶼等地興辦各種公益事業。1907年,他捐資在家鄉建立私塾碧湖小學、龍虎堂,廣收鄉鄰子弟免費入學。1908年,他又捐款建造校舍,增設女校和幼稚園。這是漳州第一所僑辦學校。1912年,楊在田捐獻巨資在家鄉碧湖建“恩推義局”,設“大愿堂”,在廈門鼓浪嶼辦醫館,開展施醫、施藥、施棺善舉,扶濟孤貧寡婦,鄉人廣受其惠。
8.薛有禮
新加坡的薛有禮、薛有文、薛有福三兄弟,祖籍漳浦縣石榴鄉東山上營。薛有禮從小受英文教育,從學校畢業后,任新加坡匯豐銀行買辦,后有感于當時“叻地同僑,囿于舊俗,身之與國,漠不相關”,于是決定辭去薪酬優厚的職位,投身報業。1881年,薛有禮創辦了新加坡乃至東南亞第一份華文報紙《叻報》,以開啟華人社會風氣,推廣中華文化。閩粵方言稱新加坡為“石叻”,《叻報》即新加坡的報紙。薛有文年幼就讀于檳城的圣方濟書院,早年曾隨父親經商于新加坡與廈門之間,從1890年起任新加坡匯豐銀行買辦。
9.郭有品
郭有品,漳州龍溪縣流傳社人,天一總局創辦人,年幼喪父后由母親丁氏撫養成人,自小受苦卻堅韌沉毅。1869年,17歲的郭有品在堂兄郭有德的資助下,隨“客頭”從流傳村登船,漂洋過海到呂宋馬尼拉謀生。郭有品勤勞樸實,尊老敬賢,且樂于助人,深得同鄉僑民的信賴。1874年,郭有品被一些富庶僑商推舉為“水客”,專門替呂宋僑商及其華工攜帶銀信回國,賺取一些傭金。由于匯款手段不便,海外華僑的積蓄只能通過“水客”捎帶回家,因而向國內家眷捎帶銀信的僑批也就應運而生。郭有品幫僑民帶信帶錢,在東南亞與閩南之間來回奔波,因信用好,也逐步從水客發展為客頭。隨著華僑信匯日益增多,郭有品意識到海外銀信業務的良好前景。1880年,28歲的郭有品在家鄉流傳村創辦了首家民間僑批局—天一批郊,開始經營呂宋與閩南之間的華僑銀信匯兌業務。天一批郊堅持“信譽為首,便民為上”的經營之道,對于遠途來客招待以食宿。匯款時如款項一時不便的先由信局墊上。對居無定所的僑民,則店前收寄,回信到達,掛牌招領。1896年,清朝郵政局正式對外營業,天一批郊受核準登記注冊,為“郭有品天一信局”,總局設在流傳村,外設廈門、安海、馬尼拉、宿務、怡朗、三寶彥等分局,后又增設香港、安南分局。幾年間,該信局基本上涵蓋了我國東南沿海和整個東南亞國家,繁盛時期每年僑匯額多達千萬元大銀,占閩南僑匯的2/3.
10.吳壽珍
吳壽珍,詔安甲洲前村(珂里村)人,新加坡華僑。其父吳秀水在近代口岸開放后前往馬來半島錫礦作礦工,稍有積蓄后在新加坡的源順街創辦安和號,經營錫礦和木業。之后購置小汽船,經營土產。富裕之后積極響應清廷賑濟活動,捐納獲得鹽運使等官銜,成為南洋僑商。光緒十五年(1889),吳秀水因賑濟皖省災荒兩次計洋銀4000元,被兩江總督曾國藩頒給“樂善為懷”匾額。
吳壽珍在詔安出生,成年后前往新加坡協助其父打理生意。1892年接管其父全部事業,之后也得到廣東候補用道員官職。吳壽珍身在異邦,但熱心家鄉公益,“助擔詔書院膏伙以培士類”,“先人建業星嘉坡時,客星若不能歸里者則給船租,俾得歸還祖國。士人游歷南洋受其雅意款接者更多”。吳壽珍在福建捐款最大的一筆是1900年福州水災時捐3000元。“光緒十五年助直隸賑捐數千金,二十六年閩省水災,又賑捐助金數千元,列憲奏請給‘閩中義士’‘海外人杰’‘見義勇為’‘行道有福’各匾式,旋以出力人員保舉廣東知府,賞戴花翎,署星嘉坡總領事……又歷任星嘉坡中華總商會正總理,倡辦福建道南學校監督,殷勤力培華僑子弟。其他公益事宜無不熱心提倡,閩粵僑界共推為領袖焉”。(陳蔭祖修,吳夢沂纂:《詔安縣志》卷十三《人物志·列傳》)
1902年,時中國駐新加坡總領事羅忠堯赴澳,吳壽珍被任命為“代理新加坡兼轄海門等處總領事官使”,他與清廷官府關系密切并具有雄厚的經濟實力,熟悉華僑事務,因而被推為代理領事,之后三任中華商務總會正總理。
11.郭春秧
郭春秧,字樊生,又名禎祥。清咸豐九年(1859)出生于福建省原同安縣角美鄉錦湖寮東社。父親郭河北在他年幼時就過世,養育他成長的是祖母許氏。1870年,郭春秧在同安縣積善里壺嶼橋幫理商務。1877年,郭春秧漂洋過海到爪哇,在其叔父郭河東開設的制糖廠當學徒。19世紀中葉以前,華僑在爪哇的制糖業曾有相當的發展。同治九年(1870)荷印政府頒布“糖業法”以后,荷蘭人建立機器制糖廠,代替手工作坊生產。華僑辦的制糖廠設備陳舊落后,受到排擠。郭春秧正是這個時候進入糖廠的,他聰穎勤奮,進取心強,逐漸學會制糖技術。出師后,他采用機器制糖工藝,改造傳統的榨糖設備和煮糖爐灶,獲得成功,因而得到叔父的賞識。30歲時,他已經是叔父身邊最得力的助手。
1894年,郭春秧跟郭河東的兒子郭洪淼等人一同在三寶壟成立郭河東股份有限公司,行號名為“錦茂行”。公司經手的營業項目包括茶、米以及爪哇糖等物產的出口。光緒二十一年(1895),郭春秧接任糖廠經理后,拓展糖蔗種植面積,擴建制糖廠,購進先進制糖設備。郭河東過世后,親族把郭河東公司轉賣給郭春秧。
在郭春秧的經營下,公司業務不斷拓展,分廠遍及荷印所屬各埠。
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糖價暴跌,市場一片恐慌,但他堅信戰爭結束以后糖價一定會回升。事實證明,他是一位有魄力有遠見的經營者。他也一度躍居爪哇四大糖王之列。郭河東公司成為繼黃仲涵經營的建源公司之后,另一個能與荷蘭人競爭的糖業公司。在爪哇糖商之中,郭春秧所屬的郭河東公司及黃仲涵所屬的建源公司,其1933—1934年的產糖量就占全爪哇的38%,郭河東公司還領先于建源公司。
郭春秧在叔父郭河東錦茂行時,其資本僅13000余盾,經他經營后積累至300萬余金。郭河東公司歸郭春秧后,他便做進一步投資,并在香港設錦昌號、廈門設錦祥行、新加坡設錦祥行和錦茂行、三寶壟設錦祥行等十幾處分店。其事業有一日千里之勢,家產更達數千萬金。
郭春秧在其商業經營過程中善于發現商業機會并進行投資,體現出獨到的投資眼光。早在1888年,當時還在郭河東手下工作的郭春秧到臺灣考察糖業時,見識了當時臺灣北部茶業出口貿易的盛況,并告知郭河東有關臺灣茶業的潛力,在臺灣開始從事茶業貿易。1900年,郭春秧攜帶烏龍茶登上了巴黎萬國博覽會的國際舞臺,一舉獲得茶葉金獎,轟動華人世界。在展會中,郭春秧還設置臺灣吃茶店,率先創立特色行銷方式。
臺灣地區被日本占據后,糖的經營權被牢牢地控制在日本人手上。郭春秧轉而將目標放在臺灣茶業上。沒想到歐美洋行又來攪局,臺灣質量最好的烏龍茶都被歐美洋行收購經銷。郭春秧另辟新路,經過觀察,他發現當時烏龍茶田主要聚集在臺灣中部,因此他邀請不少華僑巨賈,尤其是來自福建廈門的商人,一同前往大稻埕發展。他匯集眾人力量,鼓勵臺灣北部農民種“包種茶”,借此與歐美壟斷的烏龍茶做區隔。同時聯合板橋林家新高銀行,向臺灣茶商提供資金。包種茶很快受到市場歡迎。郭春秧乘勝追擊,開始將包種茶引進爪哇,受到市場追捧。隨著臺灣包種茶的熱銷,郭春秧在臺灣西北部投資開辟茶園,創辦制茶廠,在臺北淡水鎮大稻埕開設“錦茂茶行”,形成從種植、加工、制作到銷售的一體化經營模式。他利用原來在東南亞的貿易網絡行銷包種茶、紅茶和烏龍茶。他還創辦了臺北茶商公會,并擔任第一、二任會長。他借此在廈門設立了錦茂茶行分行。臺灣出口南洋的包種茶年約20萬箱,其中1/3是由郭春秧經手賣出。1918年爪哇官方禁止從國外進口茶葉時,郭春秧到巴達維亞與荷蘭政府進行交涉。他在談判中成功說服了荷蘭政府允許爪哇輸入一定量的臺灣包種茶。
第一次世界大戰爆發,三寶壟華商受到金融危機的嚴重沖擊,時任日惹中華總商會總理的郭春秧竭盡全力幫助解困,保全者實多。1913年,郭春秧在臺灣提出轅軒銀行的設立案,并積極參與計劃,引導大家族從事東南亞貿易。1918年,郭春秧造訪日本東京,主張以孔孟思想作為中日親善大同團結的最佳途徑,提出建立孔圣大同會,并捐出30萬元存入臺灣銀行作為成立基金。1923年,因孔圣大同會工作無進展,加之這年日本關東大地震,郭春秧便將30萬元基金轉而捐出賑災。
郭春秧對于振興華文教育不遺余力。1908年,安溪籍林景商南游到日惹,住在郭春秧家。當時爪哇各地華校興起,唯獨日惹空缺。郭春秧與林景商召集該埠華僑商議興辦華校,推舉葉鴻成為總理,郭春秧和林景商負責籌劃其事。但日惹政府百般阻撓華僑辦學。經過數番交涉,中華學校方告成立,林景商為校長,當時招收男女生360人。不久清廷派楊士琦宣慰華僑,到日惹中華學校視察,深為贊許。第二年林景商辭職與郭春秧回國,繼任校長為楊炯旋。郭春秧關心家鄉的教育和慈善事業。光緒(1875—1908)年間,漳州發生嚴重水災,郭春秧創設賑局并修筑堤防保護鄉民。他還因捐助清廷而獲鹽運使頭銜。1911年武昌起義,郭春秧是民軍籌餉會會長,率先籌募外洋20余萬金,獲民國總統頒發一等愛國獎章、急公好義匾額及五等嘉禾勛章。他在龍溪、海澄、嵩嶼設立十幾所學塾,其中獨資在角美寮東社捐建錦湖小學,免費招收學生上學,供給學習用品;開辦嵩江孔圣大道會,資助鄉親;還開設大道醫局,義務為鄉親治病。
民國初期,郭春秧為了改變家鄉角美鎮寮東社長年遭受風暴浪潮侵蝕威脅的狀況,從梭羅引進了紅樹林種苗,種植在寮東社海岸堤外灘涂上。此舉有效地緩解了海潮對堤岸的沖擊。
12.王加祿
王加祿,又名王百猷,祖籍福建漳浦縣前亭鎮過港村,出生于清咸豐十年(1860)。少時在廈門打工,20歲與同鄉一起下南洋,來到泗水,在一位閩南籍老板經營的土產行當店員。他任勞任怨,很快便熟悉了商行業務,深得東主稱許。
后來,東主見他頗有才干和商業天分,就介紹他到龍目島創業發展。王加祿移居龍目島安班瀾,先是租個小店,經營土產。由于他學會了一些當地語言,做事講誠信,童叟無欺,生意不斷擴大。1920年,王加祿與友人在安班瀾組織榮豐米較公司,經營碾米業。后來又開設金馬煙草有限公司,專營南洋兄弟煙草公司生產的“金馬”牌香煙。他也參與投資創辦泗水中華銀行。
清光緒三十一年(1905),荷印當局鑒于王加祿在當地華社的威信和熱心華社公益事業,加上通曉荷語和當地語言,就委任他為雷珍蘭。因任內工作出色,后又委任其為甲必丹。王加祿在任甲必丹期間,體察僑胞疾苦,曾多次向荷印政府反映華僑的正當要求,如取消不利于華僑生計或歧視性的法令,減少各種稅費等。他還常替貧困華僑代繳納人頭稅;盡力調解僑胞糾紛,維護華社團結穩定。
清末,中國內地常發生水災,王加祿大力捐款賑災。清光緒二十七年,清廷御封王加祿為“監生州同”職銜。光緒三十四年,王加祿被清遷授封為“正五品同知”職銜,賞賜官服頂戴花翎。
王加祿大力推廣漢文,出資編制《印漢字典》,熱心僑民的教育事業,獨資創辦瀾華學校。他還熱心社會公益,愛祖國,愛家鄉,多次捐款回國,深受僑胞擁護愛戴。
1907年,王加祿等發起成立安班瀾中華商會,并出任首屆會長。1908年,以王加祿為會長的安班瀾中華商會發動華商捐資創辦龍目島第一所中華學校(簡稱瀾華),組織董事會領導。商會及學校經費全靠華商捐助支持。1910年,商會集資購置會所及興建校舍。瀾華學校每年均有學生回中國就學,僅1936年就有19名小學畢業生回國升學,占當年畢業生的一半。1938年,瀾華小學增設1個初中班級,到1941年增加到3個班級。同年12月8日日軍南侵,1942年5月登陸龍目島,初中部被迫停辦而小學繼續開辦。1945年8月日本戰敗投降,印尼獨立。1946年7月,王加祿等幾位熱心于教育的人士創辦了龍目中華中學,簡稱龍中。1959年十號法令執行后,鄉下華僑營業受限制使許多華僑失去生計,當時掀起了一股回國浪潮,學生人數遞減。為了節省經費也為時局關系,1960年,該校舍以150萬盾被賣掉,龍中又遷回第二部旁邊的校舍(現印尼學校校址),直到1966年被封閉。
王加祿故居收藏有許多珍貴檔案文物,如荷印政府頒給的“大和國甲必丹王寓”金字招牌、清廷御封同知職銜檔案及官靴、清廷核準王加祿為中華商務總會正總理的札子及商會佩章。最寶貴的是一份光緒年間的護照,持照人為王加祿,簽發日期為光緒二十三年(1897)六月初六,簽發者“代理新嘉坡兼轄海門等處總領事府張”即張裕公司創始人張弼士。這份護照對于研究晚清時期外交、僑務及商貿狀況頗具文獻價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