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經典導讀】
《隨書》
《隋書》是現存最早的一部記載隋代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順序的第十三部。所載上起隋文帝開皇元年(581年),下迄隋恭帝義寧二年(618),凡三十八年的歷史。該書較好地貫徹了唐初“以史為鑒”的宗旨,組織嚴謹,體例完備,敘事簡明,史料豐富,超過了唐初所纂修的其它各史書。
《隋書》八十五卷,(唐)魏徵等撰。
魏徵(580-643),字玄成。唐巨鹿(今河北邢臺市巨鹿縣)人(一說是唐魏州曲城,今河北館陶市人)。少孤,曾出家為道士,雖落魄,有大志。隋末投瓦崗起義軍,為李密掌書檄。后降唐,任起居舍人。入唐之初,官太子洗馬。唐武德四年(621),令狐德棻提出修梁、陳、北齊、北周、隋等五朝史的建議。武德五年(622),唐朝廷命史臣編修,但數年過后,仍未成書。唐太宗即位后,拜魏徵為諫議大夫、秘書監。貞觀三年(629),再次下詔重修前代五朝史,由魏徵、房玄齡、令狐德棻等“總知類會”,并由魏徵具體主持纂修《隋書》。貞觀七年(633),晉為檢校侍中。后封鄭國公。以疾辭職,拜特進,仍知門下省事。魏徵品性諒直,知無不言,以直諫敢言著稱,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唐太宗嘗以古名臣稱之。校輯秘省群書,及撰齊、梁、陳、周、隋諸史,序論多出其手。其言論多見唐王方慶所編《魏鄭公諫錄》與吳兢所編《貞觀政要》之書中。貞觀十七年(643)卒于任,謚文貞。
《隋書》是唐修前代五朝史的最后一種,其史料來源主要有:一為隋之國史,現在可考的有王胄《開皇起居注》和《大業起居注》。二為王劭的《隋書》與牛弘《朝儀記》,保存著許多隋王朝的詔策。三為其它的一些史料。因隋代前后僅三十八年,而開始編撰《隋書》時,距離隋代的滅亡也只有十一年,有許多隋朝遺老仍健在于世,耳聞目見,搜羅史料,頗稱便利。《舊唐書·孫思》曾說過:“魏徵等受詔修齊、梁、陳、周、隋五代史,恐有遺漏,屢訪之。”說明了當時纂修《隋書》時,史官們曾訪問過不少人。
《隋書》八十五卷,其中帝紀五卷,列傳五十卷,志三十卷。是現存最早的一部記載隋代歷史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順序的第十三部。所載上起隋文帝開皇元年(581年),下迄隋恭帝義寧二年(618),凡三十八年的歷史。
《隋書》的纂修,分為兩階段成書。由于歷時長、且參與纂修的作者甚多,因此其纂修者,有多種的說法。例如:《舊唐書·經籍志》著錄為:“魏徵等撰”。而唐劉知幾的《史通·正史》篇則說:“皇家貞觀初,敕中書侍郎顏師古、給事中孔穎達共撰成《隋書》五十五卷”。又云:“唯有十志,斷為三十卷,尋擬續奏,未有其文。又詔左仆射于志寧、太史令李淳風、著作郎韋安仁、符璽郎李延壽同撰。其先撰史人,惟令孤德棻重預其事。太宗崩后刊勒始成。”認為其“紀、傳”部分由顏師古、孔穎達等撰成,“志”則是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等人共同撰成。《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則是把“紀、傳”和“志”的作者分開著錄,其“紀、傳”題為:“魏徵等撰”;其“志”則題為:“長孫無忌等撰”。實際上,《隋書》“紀傳”五十五卷的纂修,始于唐貞觀三年(629),魏徵、顏師古、孔穎達、許敬宗等奉詔修撰,具體由魏徵撰“序、論”,顏師古等撰“紀、傳”,司空房玄齡則為總監,貞觀十年(636)書成。由于當時史館所修的梁、陳、齊、周、隋五代史都沒有志,貞觀十五年(641年)唐太宗再次下詔于志寧、李淳風、韋安仁、李延壽、敬播等人續撰《五代史志》,最初由令狐德棻監修,唐高宗永徽三年(652)改由長孫無忌監修,顯慶元年(656)書成上奏。該書銜接《晉書》書志部份。最初為單行本,因內容以隋為主,隋代又居五代最末,故被編入《隋書》,成了《隋書》的十“志”三十卷。據說十“志”主要由李淳風撰《天文》、《律歷》、水五行》三志,褚遂良撰《五行志序》等。因魏徵于貞觀十七年(643)去世了,遂由長孫無忌續進上。總而言之,當時參與《隋書》纂修的人很多,且皆是飽學之士,具有很高的修史水平。所以,清人趙翼在所撰《陔余叢考·隋書》中稱贊說:“《隋書}最為簡練,蓋當時作史者,皆唐初名臣,且書成進御,故文筆嚴凈如此。《南北史》雖工,然生色處多在瑣言碎事,至據事直書,以一語括十數語,則尚不及也。”《隋書》全部撰成后,具有以下主要特點:
首先,《隋書》組織嚴謹,體例完備,超過了唐初所纂修的其它各史書。《隋書》的體例是在繼承了《史記》《漢書》《后漢書》等史書傳統上,又作了部分的有效改良和嚴密組織,成就了一種新的史書體例,為此后紀傳體史書的纂修產生了很大影響。該書“本紀” 五卷,包括:“《高祖紀》二卷、《煬帝紀》二卷、《恭帝紀》一卷”。敘事簡明,史料豐富。如《煬帝紀》比較如實地詳載對了隋煬帝楊廣的荒淫殘暴,因隋末農民起義重要人物及起事始末盡入該紀中,所以對隋末農民大起義的情況,也有頗為詳細的敘述。
第二,“列傳”五十卷,包括:“《后妃列傳》一卷、《諸王列傳》四卷、《諸臣列傳》二十九卷、《誠節列傳》一卷、《孝義列傳》一卷、《循吏列傳》一卷、《酷吏列傳》一卷、《儒林列傳》一卷、《文學列傳》一卷、《隱逸列傳》一卷、《藝術列傳》一卷、《外戚列傳》一卷、《列女列傳》一卷、《東夷等列傳》四卷、《楊玄感等列傳》一卷、《宇文化及等列傳》一卷”。把“列傳”統分為諸此十六類,比以前的各書都要嚴密而妥當。尤其是在《東夷等列傳》中,分東夷、南蠻、西域、北狄四個方面,也比較清楚。《隋書》列傳所記載人物很多,據目錄列名者即三百三十傳,所載內容豐富,史料珍貴。例如:李德林、牛弘、魏澹、杜臺卿、許善心、裴矩、王劭、王胄等人的列傳,頗為翔實地敘及當時史學的發展概況;《萬寶常傳》則記載了《樂譜》六十四卷,保留了鮮為人知的當時音樂家事跡與音樂成就。《陳棱傳》與《東夷列傳·流求國》,則記載了陳棱率兵萬余出征琉球(臺灣古稱)之事及當時臺灣的物產與風俗習慣。另外,《耿詢傳》記載了制造水轉渾天儀、馬上刻漏;《張胄玄傳》記載了精密的天文推算;《臨孝恭傳》記載了《欹器圖》及《地動儀經》,《宇文愷傳》記載了制造觀風行殿及《明堂圖》,《何稠傳》記載了制造綠瓷琉璃、織金錦袍及木質六合城的情況,《楊素傳》記載了制造五牙戰艦的規模。關于祖沖之的圓周率的詳細記錄,也保存在《隋書》之中。諸此等等,無不是彌足珍貴的科技史料。
第三,《隋書》“志”分為十:“《禮儀》《音樂》《律歷》《天文》《五行》《食貨》《刑法》《百官》《地理》《經籍》”,更是在承繼《漢書》體例的基礎之上,且增列《百官志》一門,表現出志書的體例更為完整,又多出于名家之手。卷帙雖少于紀傳,分量實與紀傳約略相等。“十志”上溯漢、魏,歷敘梁、陳、齊、周、隋的五代典章制度,兼及整個南北朝時期,而尤詳于隋,為歷來學者所推崇。其中:《禮儀志》份量最大,各代儀禮,匯編七卷,蔚為大觀。《音樂志》則是“二十四史”中首次獨立以“音樂”題名的,自有見地,足資史鑒,主要記載了南朝梁、陳、北周、北齊、隋五朝的音樂史事,且多徵詔令、奏議及歷朝音樂論著,具有較高的音樂史料參考價值。《律歷》《天文》二志,出于唐初杰出的天文學家李淳風之手,記述了五代在天文、歷法方面的成就,是研究古代天文氣象學的重要資料,且論及樂律及歷代容量、尺度之變遷,對于漢魏至南北朝樂律的考證,廣輯眾說,條析分明,可補其他典籍所不備者。《食貨志》記述了南北朝后期的經濟情況,對東晉以后的南朝和北齊、北周、隋朝勞動力占有的品官蔭客制、課役等級制、貨幣制以及均田制等,均有詳細的記錄。《刑法志》記載了梁、陳、齊、周、隋五代律書的編定及立法和毀法等情況,反映了封建專制主義的某些特點。《地理志》以大業五年(609)的版圖為準,記載了全國的郡縣戶口及所在河渠、水流、山谷,并記錄了這五代的建置沿革、郡縣戶口、風俗物產、內外交通等情況。尤值一提的是《經籍志》,實為我國繼《漢書·藝文志》以來一部史志目錄學的巨著。《漢書·藝文志》曾把天下圖書分編為六大類,到東晉李充造《四部書目》,始分書籍為四部。《隋書·經籍志》吸取其長,第一次正式將四部類書籍以“經、史、子、集”四大類命名,其下再分四十小類。又另附錄道、佛二部及細目,凡六部五十五類。如史部就細分為:“正史、古史、雜史、霸史、起居注、舊事、職官、儀注、刑法,雜傳、地理、譜系、簿錄、”等十三細類。每部類之后,均仿《漢書·藝文志》的類序體例撰寫大、小序,共四十五篇。各部大序旨在闡明諸家學術源流及其演變,小序則再分別敘述與《漢書·藝文志》的承繼關系及其典籍之聚散,使讀者一目了然。“隋志”的這種四部分類法,為后世遵用達一千余年。一直影響并使用到近現代。該志還詳細記錄了唐朝以前的典籍一萬四千四百六十六部,八萬九千六百六十六卷,對唐以前我國古代典籍存亡狀況的作了頗為全面的總結,不愧為我國唐以前學術文化史的重要參考文獻。總之,《隋書》的“十志”,曾得到后人的高度評價。如宋人鄭樵的《通志·藝文略》就說過:“《隋志》極有倫理,而本末兼明,可以無憾,遷、固以來,皆不及也。正因為班、馬只事虛言,不求典故實跡,所以三代紀綱,至遷八書、固十志,幾于絕緒。雖其文彩灑然可喜,求其實用則無有也。觀《隋志》所以該五代南北兩朝,紛然淆亂,豈易貫穿?而讀其書,則了然如在目。良由當時區處,各當其才,顏、孔通古今而不明天文、地理之序,故只令修紀、傳,而以十志付之志寧、淳風輩,所以燦然具舉。”所評可謂公允,得其要旨。
第四,魏徵是中國史上最負盛名的諫臣,是他使唐太宗倍感以史為鑒的重要性,所以以他主持纂修的《隋書》還有一個重要的特點,就是全書始終貫串了以史為鑒的思想。為了使唐初統治者能充分汲取隋亡的沉痛教訓與歷史經驗,《隋書》隋君臣上下驕奢淫逸的腐朽生活,可謂有淋漓盡致的描寫和入木三分的揭露。比如對隋煬帝大興土木、三游江都,都有翔實的敘寫。此外,在《煬帝紀》中,也較多地敘述了隋末農民起義的史實。與同時代的其它同類史書相比,《隋書》也相對較少阿附溢美與隱諱曲筆。
當然,《隋書》也有其不可克服的缺點與不足。例如:它過分強調“天道”和“帝王之道”;由于該書畢竟出于眾手,篇內文字難免會有失之照應之處;且隋末喪亂,圖書散佚嚴重,也常常有史料不足的缺陷,以致造成某些史實記載的失誤與疏漏。
《隋書》最早刻于北宋天圣二年(1024),該版現已失傳。現存最早的版本是南宋、元的遞修本。明還有南、北監本,清有乾隆年間官刻的武英殿本等,民國時期商務印書館影印的百衲本。頗便讀者閱讀的有中華書局1973年的校點本(《二十四史》校點本之一),龔書鐸主編《白話精編二十四史·隋書》(巴蜀書社 2012年1月版),亦可供選讀者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