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學經典導讀】
《金史》
《金史》是一部記錄女真族所建金朝政權興衰始末的紀傳體史書,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順序的第二十二部。記事上起金太祖收國元年(1115)完顏阿骨打稱帝,下至金哀宗天興三年(1234)蒙古滅金,凡一百二十年的歷史,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興亡的最重要典籍。歷代對《金史》評價較高,認為在遼、宋、金三史中,“其首尾完密,條例整齊,約而不疏,贍而不蕪,在三史之中,獨為最善。”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元)脫脫等纂修。
《金史》也是元朝翰林國史院組織金史局編撰的。當時都總裁是中書右丞相脫脫、阿魯圖、別兒怯不花三人;總裁官是帖睦爾達世、賀惟一、張起巖、歐陽玄、揭奚斯、李好文、楊宗瑞、王沂八人;修纂官是沙剌班、王理、伯顏、趙時敏、費著、商企翁六人,總共十七人。脫脫等生平簡況,參見《宋史》導讀部分,此恕不贅述。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女真的遠祖可以追溯到商周時代的肅順。唐代時稱靺鞨。五代時,稱黑水靺鞨為女真。女真從始祖函普到烏雅束八代,尚無文字,那時自然談不上史事的記載。到完顏阿骨打建立金國以后,最初也無文字。阿骨打的侄兒、金大將完顏宗翰喜好訪問女真老人,多得先人遺事。金自開國之初,即注意文獻的收集與保存。尤其是完顏阿骨打稱帝建國后,頗為注意吸取漢族文化,金朝開設國史院,置監修國史、修國史、編修官、檢閱宮、修起居注等史官,組織編撰了大批的史料,歷朝之實錄,大體完備。金亡以后,其歷朝實錄及有關文獻史料,又均基本完整無損地轉入元朝政府,從而為元修《金史》提供了可靠詳實的資料。此外,宇文懋昭的《大金國志》四十卷,劉祁的《歸潛志》十四卷,元好問的《金源野史》、《壬辰雜編》,楊廷秀的《金四朝圣訓》,史公奕的《大定遺訓》,楊云翼的《大定禮儀》,張暐的《大金集禮》四十卷,司空襄的《新定律令敕條格式》五十二卷,金禮官編的《禮器纂修雜錄》四百卷,王磐的《大定治績》二卷,完顏勖的《女真郡望姓氏譜》等,都成了纂修《金史》的重要參考材料之一。《金史》的修撰工作始于元至正三年(1343)三月,至次年(1344)十一月全書告成,用了十九個月的時間。
《金史》一百三十五卷,包含本紀十九卷、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列傳七十三卷,是一部“紀、傳、表、志”俱全的紀傳體斷代史書,位列“二十四史”朝代順序的第二十二部。該書上起金太祖收國元年(1115)完顏阿骨打稱帝,下至哀宗天興三年(1234)蒙古滅金,記載了金政權一百二十年的歷史,是反映女真族所建金朝的興衰始末的最重要典籍。其主要內容及特點如下:
首先,該書“本紀”記事詳實,體制出新。“本紀” 十九卷,包括:“《世紀》一卷、《太祖本紀》一卷、《太宗本紀》一卷、《熙宗本紀》一卷、《海陵本紀》一卷、《世宗本紀》三卷、《章宗本紀》四卷、《衛紹王》一卷、《宣宗本紀》三卷、《哀宗本紀》二卷、《世紀補》一卷”。其中,尤以“世宗”、“章宗”二紀記述為詳。金朝的世系只有九帝,而“本紀”首列《世紀》,所追述的是金太祖完顏阿骨打之前十代的事跡,以便人們大致了解女真先世在氏族部落時代的社會情況。而“本紀”最后為《世紀補》,用以專門記述景宣帝宗峻(熙宗父),睿宗宗輔(世宗父),顯宗允恭(章宗父)的事跡;這三個人原都是大臣,并沒有做皇帝,但后來又都成了皇帝的父親,為了區別于諸臣,故特創立《世紀補》以載之。這種體例,為后來的《元史》、《明史》所仿效。
其次,該書“志”三十九卷、表四卷,占了全書的很大篇幅。“志”包括:“《天文志》一卷、《歷志》二卷、《五行志》一卷、《地理志》三卷、《河渠志》一卷、《禮志》十一卷、《樂志》二卷、《儀衛志》二卷、《輿服志》一卷、《兵志》一卷、《刑志》一卷、《食貨志》五卷、《選舉志》四卷、《百官志》四卷”。其中以《地理志》、《河渠志》、《樂志》、《兵志》、《食貨志》、《選舉志》、《百官志》七種,最能表現金代的政治制度與社會特征。例如:《地理志》記載金朝北方州縣的置廢,《河渠志》敘及當時二十五埽(音掃,堤壩) 的創設和黃河治理的優良辦法,《樂志》主要記載金朝雅樂、散樂發展情況及各類歌詞等,《兵志》記錄了創設猛安、謀克、禁軍、幺乚軍的軍事制度,《食貨志》則敘述了租稅、物力、交鈔的概況,《選舉志》記載了七種取士及官吏選任的特定標準,《百宮志》載錄了設官分職及錢物俸給的特殊規定。諸此,的確反映了金代社會典章制度的特色與概況,具有重要的史料價值與學術參考意義。“表”則包括:“《宗室表》一卷、《交聘表》三卷”。尤值一提的《交聘表》創設,用表格的形式簡明扼要地記載了金與宋、西夏、以及高麗等國和戰慶吊與使臣往來諸事,頗能厘清當時復雜的外交關系,使讀者能一目了然。
第三,該書“列傳“七十三卷,分為:“《后妃列傳》二卷、《王子列傳》七卷、《諸臣列傳》四十八卷、《世戚列傳》一卷、《忠義列傳》四卷、《文藝列傳》二卷、《孝友、隱逸列傳》一卷、《循吏列傳》一卷、《酷吏、佞幸列傳》一卷、《列女列傳》一卷、《宦者、方技列傳》一卷、《逆臣列傳》一卷、《叛臣列傳》一卷、《外國列傳》二卷。”末附《金國語解》。其“列傳”比較充分體現了金朝完顏氏的貴族專政,而《國語解》則用漢語注釋了在官稱、人事、物象、姓氏等等之中的女真語稱謂,既是參照釋讀《金史》及研究女真語言文字的重要資料,也便于讀者閱讀。
《金史》成書之后,后人對其評價較高。認為在遼、宋、金三史中,《金史》比《遼史》、《宋史》還是高出一籌。清代史學家趙翼的《廿二史劄記》卷二十七曾評論說:“《金史》敘事最詳略,文筆亦極老潔,迥出宋、元二史之上。”《四庫全書總目》也說:“元人之于此書,經營已久,與宋、遼二史取辦倉卒者不同。故其首尾完密,條例整齊,約而不疏,贍而不蕪,在三史之中,獨為最善。”
當然,由于《金史》的錯誤與不足也是很明顯的。概而言之,主要是因為史料取材與宋、遼二史各有所本,一些記事互相矛盾、重疊疏略、顛倒脫舛、人名同異、地名混亂等現象,在所難免。“列傳”之中,尤為明顯,有的重要人物沒有列傳,甚至毫無記載。趙翼在《廿二史劄記》卷二十七《金史失當處》條中就曾舉例說:“宗弼用兵,處處與韓常俱。富平之戰,宗弼陷重圍中,韓常流矢中目。怒拔去,以土塞刨,奮呼搏戰,遂解圍,出宗弼。仙人關之戰,宗弼陳于東,韓常陳于西。順昌之敗,韓常以大將亦被鞭責。柘皋之戰,王德先敗韓常于昭關。《宗弼傳》內,屢錯見其事。又《高福昌傳》,記韓常用法嚴,逭吏送囚于汴。或道亡,監吏懼罪,乃盡殺之以滅口。后衍慶宮圖畫功臣,韓常以驃騎大將軍亦得繪像。是韓常固金初一大將,累有戰功,《金史》必宜有傳,乃竟無之,亦屬掛漏”。 此外,“列傳”中的人名亦極復雜,尤其譯名舛異,究為一人,或為二人,實不易分別。而金朝人名,《宋史》又多與《金史》不符,亦對于閱讀宋、遼、金三史的人來說,也是一個棘手的問題。
清人研究《金史》成績突出的,當推施國祁的《金史詳校》十卷。該書分為三個部分作了詳校:一為總裁失檢,是屬于體例方面的問題;二為纂修紕繆,屬于事實錯誤;三為寫刊錯誤,是屬于校勘方面的問題。
《金史》也是初刻于元至正年間。明代有南監本、北監本兩種。清有乾隆年間的武英殿聚珍本。民國年間有商務印書館影印的百衲本。1975年,中華書局出版了《金史》標點校勘本(《二十四史》校點本之一)。該本以百衲本為底本,并參考了“監本”與“殿本”等有關史料進行校勘,吸取了前人的考訂成果,是目前最通行的版本。龔書鐸主編《白話精編二十四史·金史》(巴蜀書社 2012年1月版),亦可供選讀者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