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毅夫說兩岸·
“恢復臺灣省制”及其他
汪毅夫
2025年是臺灣建省140周年。2025年2月26日,我在《臺海時刻》寫的《紀念臺灣建省140周年》說:“從1885年臺灣建省到1895年臺灣被割讓,這10年里應該紀念的話題會很多”,我還應該補充說:臺灣光復“恢復臺灣省制,以正視聽,并堅定臺胞內向之心”“使臺胞恢復舊觀”,也是一個應該紀念的話題。
1944年4月,福建省臨時參議會第二屆第二次大會,通過陳村牧等人的《恢復臺灣省制議案》,該議案主要內容為“亟應從速恢復臺灣省制,以正視聽,并堅定臺胞內向之心”,“在陪都或本省設立臨時臺灣省政府,以號召臺胞并策劃收復接管等準備”。
與此同一時期,地處西南的“陪都”重慶,也有相同議題的討論,也有“恢復以前行省的組織”,“先成立一過渡性機構”,以及“使臺胞恢復舊觀”的意見。
1944年3月,遵照蔣介石“機秘甲三六八號手令”,“行政院秘書處”約請國際問題研究所所長王梵生,“及有關機關負責人員”共同商洽,擬具“收復臺灣政治準備工作及組織人事等具體辦法”。該“具體辦法”的要點之一是“臺灣收復后,我國自應于該地恢復以前行省的組織,惟在目前似應先成立一過渡性之機構,稱為‘臺灣設省籌備委員會’(如臺灣將來之政治組織與內地之省政府不盡相同,則可改稱為‘收復臺灣籌備委員會’),以為準備”,“‘臺灣設省的籌備委員會’直隸于行政院,由政府遴派大員主持,各有關機關首長或次官參加,并聘與臺灣有關人士參加”。6月2日,蔣介石閱件后電復:“所擬關于行政院設‘臺灣設省籌備委員會’一節,查現在中央設計局業已設置臺灣調查委員會,如稍加充實,多多羅致臺灣有關人士,并派有關黨政機關負責人員參加,即足以擔負調查與籌備之責,暫時不必另設機構,以免駢枝之弊,此節可逕與設計局會商辦理”。
1944年7月21日,臺灣調查委員會召開會議,“臺灣有關人士”即臺胞黃朝琴發言:“臺灣是從前的一省,所以收復必須改省”,另一臺胞謝南光當即表示附議。此前,謝南光于1943年12月以臺灣革命聯盟的名義,提交了“呈請籌設臺灣省政府”的詳細方案并附《臺灣省政府籌備處三十三年(1944)工作計劃書》。
1945年3月13日,“總裁寅元侍代電修正核定”的《臺灣接管計劃綱要》有“地方政制,以臺灣為省,接管時正式成立省政府”的意見。
1945年8月9日,臺灣重建協會在重慶召開成立大會。《臺灣重建協會成立大會特刊》所收吳建華《論重建臺灣政制之原則》謂:“觀臺灣歷史之傳統,適可建一省制。因臺灣在鄭成功時代,即曾設置府縣,遜清光緒十一年左宗棠奏準臺灣建省,並任劉銘傳為臺灣巡撫,可見臺灣省之形成並非今始,更為求與國內地方制度之合一, 及使臺胞恢復舊觀,均有此必要”。
在我看來,重申“臺灣是中國的一個省”,對于“以正視聽,并堅定臺胞內向之心”,“使臺胞恢復舊觀”,確有必要。
(作者系全國臺灣研究會會長,教授)